企业工商档案能修改吗?
不能,不过可以进行补充; 一般情况下,企业工商登记资料只允许企业进行必要的变更,如地址、股东、法人变更等,不允许对企业成立时的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的真实姓名等进行任意修改。 如需对工商登记中的某些信息做补充说明,则可以提交相应的材料到工商局进行修改,但必须是真实的并且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能进行办理。
一、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变更
1,股东或出资人的变更
二、企业工商登记信息更正
1、企业变更名称需提供: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委托书((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3)章程修正案((需要盖有股东签名章的章程复印件)
(4)股东会决议
(5)董事会决议
(6)监事会决议
(7)新股东或发起人的身份证明
(8)新股东或发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9)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使用)
三、企业注销工商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资料包括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报告; 3.股东会决议; 4.注销登报声明; 5.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6.银行注销通知单。
企业工商档案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在企业设立、变更、注销以及监督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和利用价值的各种历史记录,主要包括文字、图表、声像载体材料等。从企业的工商档案中,可以看出企业的设立、存续及注销的全过程,以及企业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的主要成果及现状。企业工商档案修改规定如下:
一:、企业档案的内容、记录与现实情况不相符的,或者因档案管理要求企业补充有关情况或者材料的,企业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发出《企业档案查询通知》。企业自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应当前来企业档案管理机构办理档案查询,领取《企业档案修改(补办)登记表》并办理有关档案修改或者补办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发出催办通知。
二、企业档案内容确实存在错误需要更正或者档案记录与企业实际情况确实不符需要变更的,企业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审核,审核后认为可以变更的,企业应当填写《企业档案修改(补办)登记表》,并加盖企业法人印章。
审核认为不能修改的,应当在《企业档案修改(补办)登记表》中予以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