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认什么资产?
按目前的规定,银行承认的最高抵(质)押率是90%,即用这类资产做抵押或质押申请个人贷款,最多只能获得相当于抵押或质押物价值90%的贷款额度。这类质物主要包括:
1、国家财政部发行的凭证式国库券。由于国库券不计复利,提前兑取时按兑付本金的2‰扣除手续费,因此,实际贷款额度一般为质物面额的90.5%,以保证质物金额能够覆盖所担保的贷款本息。例如,用1万元面额的一年期国库券质押申请贷款,期限半年,其担保额度为9050元(其中:20元为提前兑付国库券应扣除的手续费)。
2、以银行人民币存单(记账式、卡中存款不计)为质押物申请个人贷款的,贷款额度根据存单剩余到期日确定。
(一) 剩余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其贷款额度不超过存单面额的90%;
(二) 剩余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贷款额度不超过存单面额的95%。
以国库券、外币、人民币存单及其他有价证券同时作为质押物申请贷款时,其担保额度为所有质物担保额度的累加。
按目前的规定,银行承认的第二类质(抵)押率主要以黄金、房产等有变现价值的实物为质(抵)押物,这类质(抵)押物的质(抵)押率为70%,即用这类有形质(抵)押物申请个人贷款,最多只能获得相当于质(抵)押物价值70%的贷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