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业交增值税?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为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包括电力、热力、气体),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和电信服务。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从事销售货物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这里所说的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具体包括自产货物、外购货物和委托加工货物。
2、从事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和代垫辅助材料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有问题的物品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这里所说的货物销售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两大类属于增值税的应税项目,在实际操作中简称“应税业务”,而对货物销售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外的,属于既不征增值税也不征消费税的非应税项目,简称“非应税业务”或“非应税劳务”。
3、除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以外的营业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即提供属于邮电通信业、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金融保险业等,共有11个大类应税劳务的个人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