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售的无形资产有哪些?
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因各种原因,如企业内部结构调整、战略调整、技术或产品更新换代、外部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等,准备转让、不可撤销地点明承诺对外进行共同开发、交换等处置的无形资产,应当作为持有待售的无形资产。
与固定资产相比,无形资产往往与整体业务相关,因此,更可能以处置组的形式对外转让。例如为特定生产过程而持有的技术诀窍或专利、制造权、商标、商誉等一并构成组合,为处置目的而对外报价出售。
因此,企业在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无形资产如何在单项比较还是组合比较的处理要求进行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