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机构类型有哪些?
一、内资企业 (一)有限责任公司,分为有限公司(LLC)和股份有限公司(COOPERATIVE) 1、有限公司,由50个以下的股东设立的公司法人,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对其所投资的企业债务以该企业的财产承担责任;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可,股东人数可以超过50人但不超过一定的上限,公司成立时必须具备两名以上的董事。其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公开信息披露的要求较为严格,并且要求公司的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个人独资企业,简称SOHO,是指一个人拥有所有企业资产,完全负责企业所有的经营活动和一切风险,并以此向客户提供服务或产品的一种组织形式。注册程序简单且费用低廉,适用于中小型商务服务类公司以及个体工商户。在欧美发达国家普遍存在于小本生意之中,在中国却由于其较低的经营门槛而备受歧视。然而,正是这种组织形式的灵活性,使得它在应对复杂的市场环境和激烈的市场竞争时拥有较大的应变能力和发展空间。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可以冠以“厂”、“店”、“部”、“中心”等字,但不能够称为“有限公司”。
二、外资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是指外国企业或者个人购买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营单位产权,经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共同举办的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由外国企业或个人与中国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