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什么时候加入wto?
需要搞清楚,什么是“加入WTO”;然后,再弄清楚,美国到底是不是“加入”了WTO。 先搞清第一个问题:所谓“加入WTO”,就是成为WTO的成员国,成为WTO的成员后,就可以享受WTO提供的各项会员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那么,怎么才算“加入”WTO了呢?根据《联合国宪章》及WTO相关条款,加入WTO应该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政府间谈判的一个结果,即这个国家的(或地区的)政府与WTO其他成员的政府之间就WTO的规则、职责和义务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协定。在这个协定中,各方同意接受WTO的约束,并按WTO的规则处理相互间的经贸关系。在签署该协定的正式文件中,会有明确提到和写入各国成为WTO成员的日期。
我们查阅了WTO的纪录,发现美国确实是在1995年4月1日与世界贸易组织缔结了《关税和贸易总协定》。可以认定,从这一天起,美国正式成为WTO的成员。当然,加入WTO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完成许多程序性工作。所以,从签署协定到真正开始履行成员义务,是有一段时差的。
我们再查一下这段历史:1986年开始,美国开始与日本在欧洲共同开展汽车产业的反倾销调查;到了九十年代初,这种对立情绪发展到美国政府要征收高达100%的汽车进口附加税,以保护濒临灭亡的美国汽车工业。于是,美日在1989年开始就汽车贸易问题在世界贸易组织中进行商谈。经过多年的讨价还价,双方终于在1995年达成协议并签订《汽车协定》。据此,美国汽车产业取得了对美出口的优惠待遇,同时允许北美地区(指加拿大和墨西哥)的汽车和零件全部免缴进口关税。作为交换条件,美国必须减少本国汽车产业的补贴,并逐步开放国内的市场。 这其实表明,美国和WTO的其他成员(包括中国在内)一样,需要履行自己的承诺,不得任意退出国际公约、或者撕毁自己做出的承诺。否则,就是自毁前程!
第二个问题:从美国参与TCN(关贸总协定)开始,直到加入WTO,这一过程中确实有大量的单边优惠待遇逐渐消失的过程。但是,这些单方面优惠的取消并不影响美国的利益,因为美国一直在通过和其他国家贸易的方式来寻求利益最大化。而且,正是由于国际贸易存在不确定性和交易费用,为了降低风险和成本,美国一直通过各种方式寻求双边或者多边的优惠安排。说美国因为加入了WTO而损失了320亿美元(实际比这个数字要大得多)的单边优惠待遇的说法是不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