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如何对接?
小额贷款公司可以通过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与出资人协商实现产权和债权的转让。小额贷款公司因故不能继续经营的,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资产由出资人按持股比例享有;清算后的债务由出资人按持股比例承担连带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可以按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下限为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具体浮动幅度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确定。有关贷款管理和审慎经营制度,按照银监会有关文件执行。
为进一步支持民间借贷阳光化规范化运作,有效控制风险,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的操作,保护客户和债权人的利益,维护小额贷款公司信誉,根据有关规定,现阶段小额贷款公司应在保护客户信息的前提下披露以下内容:
一、基本信息。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名称、营业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许可证信息、工商登记注册信息、税务登记信息、出资人、组织架构图、主要管理人员等内容。基本信息变更的,应在变更后10日内进行披露。
二、经营信息。包括放贷余额、不良贷款余额、放贷损失准备提取情况、利润率、资本充足率、资本收益率、费用率等内容。经营信息按季进行内部披露,具体时间需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15日内披露。
三、其他信息。包括重大关联交易、员工个人和集体激励方案、可能影响到经营的重大负面信息等内容。其他信息按内部信息披露制度,及时进行披露。